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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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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决议公告

2026-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19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会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6项议案,未获得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5年年度股东会

2、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3、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合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辉先生主持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汤小凡先生、邱自龙先生均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列席会议。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向东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聘任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7.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7.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7.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7.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7.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审议结果:通过

7.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7.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7.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7.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7.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关于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8、关于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审议结果:通过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三)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审议结果:通过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1.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共审议9项议案,其中:第1-5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数表决通过;第6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其所持2,629,451,300股表决权股份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赞成票数表决通过;第7项议案为需要逐项表决的特别决议案,每个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数表决通过;第8-9项议案为普通决议的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投票数表决当选。

2、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1项议案,该议案为需要逐项表决的特别决议案,每个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类别股东会的A股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数表决通过。

3、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1项议案,该议案为需要逐项表决的特别决议案,每个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类别股东会的H股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小敏、许琼尤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20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职工大会第三次会议民主选举,刘启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将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启义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刘启义先生简历

刘启义,男,1970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主任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部主任、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2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因本次会议为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均于会议召开当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

(五)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蒋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审议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选举董事蒋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审议委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委任独立董事王斌女士、林丽宜女士和王琴女士,以及非执行董事李丹江先生和职工代表董事刘启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王斌女士为委员会主席。

(三)关于委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委任独立董事王斌女士、林丽宜女士和王琴女士,以及执行董事蒋辉先生和陈少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王斌女士为委员会主席。

(四)关于审议委任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意委任独立董事王斌女士、林丽宜女士和王琴女士,以及执行董事蒋辉先生和陈少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独立董事林丽宜女士为委员会主席。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26-022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A股股份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深铁路2025年年度股东会暨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基于公司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不含交易费用)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2元/股,回购数量约为21,645,021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回购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 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及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7月25日,8: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

3.邮政编码:518010

4.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5.联系电话:0755-61382143

6.传 真:86-755-25591480

7.电子邮箱:ir@gstlgs.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