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6-01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燕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贡勇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颖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63.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40.00万元,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23.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解、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06-26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临2026-017)
《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同日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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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6月25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审计法规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宋昕桐、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6-01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6-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定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临2026-01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