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5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5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关注到美国国防部于当地时间2026年6月8日发布“中国军事企业清单”,其中包括京东方。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the “Company”) has noted that on June 8, 2026 (ET),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Defense published the list of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the “CMC List”), which includes the Company.
京东方持续致力于产品和技术创新,目前产品和技术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笔记本、显示器、电视等消费电子领域。京东方既不是中国军事企业,也不是中国国防工业的军民融合企业,将公司列入该名单并无正当理由。
The Company is consistently committed to product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The Company’s products and technologies are widely used in consumer electronics such as mobile phones, tablets, notebooks, monitors, and TVs. The Company is not a Chinese military company or a military-civil fusion contributor to the Chinese defense industrial base. The Company believes that there is no justification for the Company’s inclusion on such list.
根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则,“中国军事企业清单”的限制措施与美国国防采购事宜相关,并不禁止其他任何人与本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According to relevant U.S.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restrictions imposed on entities included on the CMC List are connected to U.S. defense procurement matters and do not prohibit any other parties from conducting business with the Company. The Company’s production, operations, and general business activities remain stable and overall business functions continue to operate smoothly and steadily.
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所有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The Company will continue to closely monitor developments regarding this matter, actively engage with relevant parties, firmly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its shareholders and its partners. Furthermore, the Company will fulfill its disclosure obligations in a timely manner and in accord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5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37,044,328,064股,A股总股本36,351,443,937股,B股总股本692,884,127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A股30,000,080股及B股82,628,01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068,175,198.09元= 36,931,699,966股×0.056元/股;其中A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034,000,855.99元=(36,351,443,937股- 30,000,080股)×0.056元/股。按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0.559537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A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559537元/股计算(A股每股现金分红=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即0.0559537元/股= 2,034,000,855.99元÷36,351,443,937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9537元/股;B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B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4,174,342.10元=(692,884,127股- 82,628,018股)×0.056元/股。按B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0.493218元(折合0.5634港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B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B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493218元/股计算(B股每股现金分红=B股现金分红总额÷B股总股本),即0.0493218元/股= 34,174,342.10元÷692,884,127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折合港币0.05634港元/股,港币:人民币=1:0.8754)。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B股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B股收盘价- 0.05634港元/股。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以总股本37,044,328,064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6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2,628,098股(其中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0,000,080股,B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82,628,018股),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不会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112,628,098股后的36,931,699,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0.56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04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504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规定,以该次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即2026年4月27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54)折合港币兑付,每10股派0.6397港币,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112,628,098股后的总股本为36,931,699,966股,现金分红总额2,068,175,198.09元人民币;其中,A股股本36,321,443,857股,A股现金分红总额2,034,000,855.99元人民币,B股股本610,256,109股,B股现金分红总额34,174,342.10元人民币。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截止2026年6月23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26年6月23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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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79元/股调整为5.423元/股;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1元/股调整为 2.054元/股。上述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2、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6.00元/股-0.056元/股≈5.94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B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B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4.81港元/股-0.06397港元/股≈4.75港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其他事项说明
1、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返还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复为准。
2、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便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咨询联系人:罗文捷、李柰
咨询电话:010-60965555
传真电话:010-64366264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