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2026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由董事长王强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或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将于2026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首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5.21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35.9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5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总计169,000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12、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3、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5年8月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总计43,527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15、2025年8月29日,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16、2025年9月17日,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35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17、2025年9月25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432,96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18、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5年10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总计2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当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025年1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手续,激励对象可按相关比例开始行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之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21、2025年11月25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股限制性股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当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2、2025年12月3日,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合计31,73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相关手续,自当日起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3、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4、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及事由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同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9,224股后的股本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2026年6月5日,公司正式披露《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6年6月12日实施完毕此次利润分配事项。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6.04-0.83=15.21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