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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6-017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利德”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3.0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578,660股。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5.91%减少至52.5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5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询价转让通过出让方转让间接持有的优利德股份。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5年7月21日,公司回购并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减少38,160股,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91%变动至55.93%。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0日,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2,218,865股股份,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93%变动至53.94%。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24,700股。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94%变动至53.93%。

2026年6月11日,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瑞联控股有限公司合计通过询价转让减持1,578,66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3.93%减少至52.52%。

综上,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55.91%减少至52.52%,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回购并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的情形。

注2:“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上一次权益变动公告披露的持股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6月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7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1家、证券公司54家、保险机构1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70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6月8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8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3.0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57.8660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