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
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
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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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6.9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但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2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股份数为1,035,242股,占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的0.0347%,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97.5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95.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4,581.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6-02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披露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6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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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的总股本2,983,757,155股计算。“股份种类”中,A股指人民币普通股,H股指境外上市外资股。
3、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