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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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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禾川科技

股票代码:688320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晴川投资转让股份。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6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项彬

2、信息披露义务人:衢州晴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情况

(3)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王项彬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2)合伙人情况

(3)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询价转让公司股份导致的减持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2026年6月11日,晴川投资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40,54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3.4042%减少至19.4042%,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跨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禾川科技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禾川科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项彬先生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380,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03%,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303,05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4042%,本次询价转让不影响王项彬先生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晴川投资在2025年12月11日-2026年3月10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956,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项彬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晴川投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晴川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项彬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衢州晴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6年6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王项彬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衢州晴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衢州晴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晴川投资”或“出让方”)保证向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川科技”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3.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040,547股。

● 公司大股东晴川投资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晴川投资为禾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项彬的一致行动人。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晴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项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3.40%减少至19.40% ,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5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2026年6月5日公司总股本151,013,668股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晴川投资为禾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项彬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禾川科技股份比例超过总股本的5%。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晴川投资为禾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项彬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晴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6年6月8日,晴川投资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禾川科技股份6,040,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晴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禾川科技股份比例将从23.40% 减少至19.4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晴川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项彬为一致行动人。

综上,晴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3.40%减少至19.40%,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为基础测算,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上表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数据,“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系 2026年4月30日权益变动完成后持股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6月5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76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73家、证券公司56家、保险公司28家、合格境外投资者1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02家、银行理财3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6月8日7:15:00至9:15:59,组织券商收到18家机构投资者发出的《认购报价表》共23份,23份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18家机构投资者《认购报价表》共23份,其中有效报价2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3.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04.0547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