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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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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61

债券代码:242519 债券简称:25豫园01 债券代码:242813 债券简称:25豫园02 债券代码:242814 债券简称:25豫园03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2026年5月,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为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共计13.13亿元。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年5月,因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黄金租赁等,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为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共计13.1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

1.指担保合同中所列的担保金额。

2.以上12.65亿为存量业务,重新签署担保合同。

2. 对外担保(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截至2026年5月末,该项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27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告》编号:临2026-023。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董事会、股东会另行批准。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9.00亿;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亿。

以上担保计划在2027年度借款计划和担保方案未经下一年度(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具体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2026年5月末,该已获批担保额度及其使用情况(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如下: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不同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对子公司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中的合计人民币0.09亿元调剂至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额度的调剂使用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10日,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568号366幢401单元,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公司间接持股比例100%。2025年末资产总额为1,476.69万元,净资产-1,619.95万元。

2、其他被担保人信息详见公司2026年3月2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告》(编号:临2026-023)。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相关方:

保证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900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上海盛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依约应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相关方:

保证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债务人:连云港如意情食用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882.565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连云港如意情食用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约应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额保证合同》

(1)相关方:

保证人:上海亚一金店有限公司、上海老庙黄金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

债务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26,500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应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包括依约到期、展期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公司对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和经营决策权,因此担保风险相对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包括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合计1,973,219.44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65.75%。

2.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仅指对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72,659万元,占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9.09%。当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逾期担保。除以上披露以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和其他公司及个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