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编号:2026-03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善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龚健勇先生、任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依据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由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建工现代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开展2026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编号:2026-03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将上述第(一)、(二)项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健勇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处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滁州市政府副市长,滁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熟悉城市建设、城乡规划、经济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现任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任杰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在工程管理、项目投资建设、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现任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龚健勇先生、任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由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建工现代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商贸”)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建工商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可以规避钢材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基差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对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钢材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系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钢材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防范经营风险。
(二)交易金额
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建工商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钢材
2、交易工具:期货合约
3、交易场所:境内期货交易所
4、交易类型: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
(4)根据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销量进行套期保值。
(五)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建工商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可以规避钢材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基差波动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幅度不一致导致套期保值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交易标的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套期保值周期与现货库存周期相对应。公司建立了合理的风险评估和监控体系,加强行情分析和基差规律分析,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配置了专职人员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合理选择合约月份。
4、公司制定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架构,明确了分离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建工商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细则》,细化岗位职责与审批流程,套保业务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计划审批,所有套期保值方案均需经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开展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钢材价格波动风险,对控制库存成本、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等有着积极作用。公司和建工商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体系,审批与执行流程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6-03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
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站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会召开之前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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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26年6月29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会。
(四)登记时间:2026年6月29日上午9:00-下午5:00。
(五)登记地点:合肥市黄山路459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储诚焰
电话:0551-62865300
传真:0551-62865010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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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应由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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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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