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36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黄田坝经一路39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惠居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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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张晓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董事张晓军、计红胜、曾强、周为、周建华、郭刚,独立董事陈炼成、陈亮、赵吟列席;
2、董事会秘书杨萍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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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晨祥、师彦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6-13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6-0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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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10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0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33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45%,回购最高价格52.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2.73元/股,回购均价46.4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494.37万元。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26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16日、10月17日,公司董事、总经理曾强先生、副总经理刘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杨萍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400股,合计增持金额365,611元,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6年4月3日,公司董事长张晓军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7,700股,合计增持金额369,908元,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1%。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2026年6月9日、6月10日,公司副总经理、总设计师唐勇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郭刚先生,总会计师王飞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6,900股,合计增持金额304,427.80元,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0%。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航一期基金”)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细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中航一期基金计划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9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交易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不超过6,750,000股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目前该减持计划处于实施期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一期基金已累计减持581,289股公司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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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8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03,378,0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76%,该部分限售股于2025年6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337,700股,根据回购股份预案,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