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4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的主要内容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金海、戈辉:
2026年3月20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的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中恒集团在2023年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2025年半年报、2025年三季报中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中恒集团现任董事长杨金海、时任财务负责人戈辉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三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中恒集团、杨金海、戈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中恒集团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二、中恒集团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三、中恒集团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西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4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海南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疗器械”)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两项《医疗器械注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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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控股孙公司获证的麻醉视频喉镜及一次性使用喉镜片,是莱美医疗器械研发的内窥镜产品,该产品能指引医护人员准确进行气道插管,有利于临床使用对患者病症的判断及治疗。此次控股孙公司产品获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种类,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未来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获证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市场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麻醉视频喉镜《医疗器械注册证》;
(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次性使用喉镜片《医疗器械注册证》。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