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7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2026年度,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以邀请招标方式开展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工作。根据开标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公司2026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7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安平,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金固股份、铜冠铜箔、聚合顺、亨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世玉,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振德医疗、蓝盾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娇,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高能环境、湖南裕能、通程控股、湘潭电化、兴图新科、国发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书,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2.0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3.32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95.40万元(含税),均与上期一致。
二、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在聘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2026年度,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以邀请招标方式开展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工作。根据开标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因此公司2026年度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文件》。同日,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开展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中标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5.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2.08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3.32万元(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5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梅旭辉先生召集,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详见2026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详见2026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详见2026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汪伟东先生、周陈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中的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详见2026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9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9:30-16:30
2、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田林、胡杭波
联系电话:0574-65310999 传真:0574-65310878
邮箱:IR@qijing-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三省东路1号
特此公告。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在委托书中“投票数”一栏填写对应候选人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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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8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的确定原则
独立董事按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取对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按其所在的岗位及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薪酬标准和构成
2026年,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参照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拟定2026年度的薪酬标准,薪酬标准构成如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为固定薪酬,不与考核和业绩挂钩,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为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发放的浮动薪酬,实行分期考核和发放管理,其中年度绩效薪酬依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发放。
公司设置超额绩效奖金作为公司绩效薪酬补充。超额绩效奖金为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完成公司既定绩效指标或为公司做出超额价值贡献所计发的奖金。
公司可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为临时性重大事项设立临时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绩效薪酬补充。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除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外,还包括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本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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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677 证券简称:奇精机械 公告编号:2026-016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王东升先生、李亨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东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亨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5月1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鉴于上述董事提出辞职,公司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补选工作,补选2名非独立董事。
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将周致女士、林彦铭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通过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致女士、林彦铭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周致女士、林彦铭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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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简历:
1、周致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审计项目经理,宁波安全三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宁波海联会计师事务所税务稽核,宁波市国资委专职监事,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计划财务部副经理、风控法务(内审)部经理,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风控法务部(审计部)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波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周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林彦铭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中信证券宁波江东北路营业部资深经理、创新业务负责人,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宁波商贸国有资产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投资部)副总经理,宁波工投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安芯美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万有引力(宁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浙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市股权投资与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截至目前,林彦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和《公司章程》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