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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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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20 证券简称:美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受理的到期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9,733,384元(不包括诉讼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马道头煤业”或“被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以及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确认情况为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密切关注及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继续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就公司与马道头煤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向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山西省左云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晋0226民初530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太友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云溪道4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328680900X

被告: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辉敏

住所: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0H9HPG86

2、事实与理由

2023年3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矸石智能分选系统研发及应用(设备采购)合同》。前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已依约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被告未依约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支付剩余到期合同款17,939,440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合同款人民币17,939,440元。

(2)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每延迟一天应按照未付款项的0.1%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5年12月3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人民币14,758,006.14元,因违约金总额较高,暂主张其中不超过拖欠货款总额10%的部分,即1,793,944元,同时保留主张其他部分的权利。诉讼请求合计金额为19,733,384元。

(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马道头煤业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以及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确认情况为准。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稳定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密切关注及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继续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