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育翔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连奕昕女士、吕品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点票监察员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贺刘象先生代表该所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于本次股东会举行当日,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 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连奕昕 吕品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