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082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5年9月18日,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志健、原控股股东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签署了《合作协议》,就股份收购、表决权委托、股份减持、公司治理、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2、2026年1月23日,广州万顺、陈志健、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宝辉商务就2025年9月18日签署的《合作协议》的协议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3、为履行与亚太矿业、兰州太华等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广州万顺计划自2026年1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该增持计划已于2026年6月10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4月25日、2026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今日,公司收到广州万顺出具的《告知函》,为继续履行与亚太矿业、兰州太华等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收购事项,广州万顺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金新行稳致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远2号基金”)受让公司股份。2026年6月16日,致远2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2,5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4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致行动人事项
2026年6月16日,陈志健(甲方)、广州万顺(乙方)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各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管理的致远2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或其它符合规定的交易方 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及股份增持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致远2号基金。
2、增持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42,04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701%;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2,5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99%;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71%;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6月16日,致远2号基金首次增持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万靖、张文丰、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仍为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0.9427%。其中:广州万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56%;广州万顺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持有表决权股份39,45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359%;张文丰持有公司股份2,52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99%;广州市万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4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71%;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致远2号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41%。
3、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26年6月16日增持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广州万顺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计划自2024年9月20日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该增持计划已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2025年3月20日、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2)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万靖、张文丰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增持计划,计划自2026年1月26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1月2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4,800,000股,且不超过9,600,000股,该增持计划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4月25日、2026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4、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为继续履行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收购事项。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及资金来源:计划累计增持股份数量(含2026年6月16日已增持股份)不少于2,500,000股,且不超过5,000,000股。
3、增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6月16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8、相关承诺:增持主体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