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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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吕绍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注:1、上表所涉数据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6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15日,控股股东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6,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的0.4717%。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99,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96%。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54,322,004股减少至249,715,5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6.9402%减少至55.9088%,触及1%刻度。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4日,共10天。

3、反馈方式:以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4、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文件、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骨干人员。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