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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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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91.82万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4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5元/份调整为12.65元/份。

7、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登记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5元/份调整为12.50元/份。

10、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11、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注销原因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5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82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将注销其已到期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9.00万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9.00万份股票期权;

2、注销数量

公司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共计91.82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和注销等事宜,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股票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229.5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75.50万份,合计拟行权305.0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概述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78.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878.00万份,预留授予200.0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55人,初始行权价格为12.8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7人,初始行权价格为12.65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40%、30%、30%;预留授予部分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合计875.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4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5元/份调整为12.65元/份。

7、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登记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5元/份调整为12.50元/份。

10、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11、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的行权方式,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具体行权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激励计划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变动后,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如下: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6日。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13日。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等原因,导致已获授的总计88.00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行权安排

(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4年6月6日

2、行权数量:229.50万份

3、行权人数:133人

4、行权价格:12.45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2026年6月6日-2027年6月5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3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29.50万份,约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1.37%。具体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5年5月14日

2、行权数量:75.50万份

3、行权人数:16人

4、行权价格:12.45元/份(调整后)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7年5月13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6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75.50万份,约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0.45%。具体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首次授予部分1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16名激励对象满足可行权条件。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可行权期条件成就人员合计为13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29.5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可行权期条件成就人员合计为1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75.50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摊销,计入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期,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等待期届满后,相关激励对象可以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实施行权。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本激励计划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

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主要安排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229.50万份

3、行权人数:133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2.45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6月6日-2027年6月5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主要安排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75.50万份

3、行权人数:16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12.45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7年5月13日。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2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洪超、王辰璐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