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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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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2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边兴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控股孙公司担保额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制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涉及董事薪酬津贴,关联股东焦岩岩女士、秦怀先生、常万昌先生、李剑峰先生、刘欣女士及边兴海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大为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义、李海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文件

黑龙江大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2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工会法》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周传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周传博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6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周传博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周传博,男,汉族,出生于1984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黑龙江科技学院,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任黑龙江省德利电力有限公司汽轮机运行员;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黑龙江省德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计划员;2014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二级主管;2019年3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部长。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2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纪念先生和独立董事马明慧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九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聘任焦云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与长远战略发展需要,聘任焦云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焦云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全国人大代表,曾长期出任公司董事长一职。深耕煤化工实业多年,任职期间坚守实业初心,锚定创新变革路径,立足长效可持续发展,布局企业经营,带领公司稳步夯实产业根基、完善发展布局,为公司稳健运营与长远发展筑牢坚实根基。聘任后,焦云先生将依托深厚行业积淀与管理经验,在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升级、经营决策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与咨询助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公司提质增效,以优良经营业绩回馈广大股东与社会各界。

名誉董事长非公司董事,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选举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决议,选举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选举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决议,选举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秦怀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的情形。刘欣女士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经公司总裁秦怀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主持公司投融资及资本运作相关工作,不存在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副总裁的职务能够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秦怀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聘任高文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高文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简历

边兴海 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副、主操、班长;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技术科生产科长;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9年11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高文博 女,汉族,出生于1992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1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6-02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焦强先生

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

非独立董事:焦强先生、焦岩岩女士、秦怀先生、常万昌先生、刘欣女士

独立董事:纪念先生、马明慧女士、程培育先生

职工董事:周传博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职工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裁:秦怀先生

2、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

4、副总裁:边兴海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高文博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总监的任职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高文博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欣女士

联系电话:0464-2919908

传 真:0464-2919908

电子邮箱:btlzqb@126.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开阳里二街3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文博女士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联系电话:0464-2919908

电子邮箱:btlzqb@126.com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