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2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398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12,068股。
2.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5,488,551.05元(不包含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39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412,06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5月6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中国建材发改革[2025]152号)文件,经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月2日至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2025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6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对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对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1名激励对象因调任离职,其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64,0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17.335元/股回购;1名激励对象经认定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17.335元/股回购,同时公司有权收回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
2.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4%比例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及解除限售的条件”的相关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考核目标为“2025年较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4.22%,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6.5%,且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EVA>0。”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业务单元及子公司层面绩效考核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回购。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201378号],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39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84,06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32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6,530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17.335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回购6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7,538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孰低值15.75元/股回购。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39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12,068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75,488,551.05元(不包含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1,702,236,042股减少为1,697,823,97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持有公司37.58%股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持有公司37.64%股份。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不影响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调任离职,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4,000股;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0股,同时公司有权收回其因股权激励带来的收益。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按授予价格17.335元/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328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6,530股,按授予价格15.75元/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6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7,538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4,412,068股。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登记手续,并就因此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收到表决票8张,实际收到表决票8张,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管理先生、张静女士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702,236,042元变更为人民币1,697,823,974元,总股本将由1,702,236,042股变更为1,697,823,974股,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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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6-02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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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1项提案的表决通过,是第2项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2026年6月22日公司分别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2项提案审议事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6年7月2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6年7月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平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bnbm@bnbm.com.cn
6.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7.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6”,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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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在提案1和提案2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