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28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2人,代表股份3,980,131,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82,675,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197,45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1人,代表股份425,766,5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28,310,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0人,代表股份197,456,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6%。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6,035,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1%;反对2,526,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5%;弃权1,569,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67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9%;反对2,526,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35%;弃权1,569,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6%。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5,679,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2%;反对4,259,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0%;弃权191,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1,31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5%;反对4,259,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5%;弃权191,5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雨晴、方雪诗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6-2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名向自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向自力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提案经2026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向自力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向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向东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向东先生离任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向东先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向东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离任董事后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工作。本次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向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向向东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附件:
向自力先生个人简历
向自力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高级主管,广州市天健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管理部高级主管、副部长,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自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