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2026年6月5日作为发行期首日,经2026年6月9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董事会确认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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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最终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发行审核及注册文件要求等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届时将由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逐项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启动发行后,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2.01与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与杨宗麟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与吴敌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与吴丽贤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与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修订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修订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公司修订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为保障上述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本次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修订稿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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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修订稿的披露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31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及风险提示,并修订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基本假设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8月末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85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210,059股A股股票,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假设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23,748.49万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为基础,仅考虑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7、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2.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7.07万元,202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2.6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0.76万元。以上述数据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四种情景计算:(1)在2025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亏损增长10%、亏损减少10%三种情景;(2)在2026年一季度的基础上,将2026年一季度相应数据年化处理,预估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50.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43.02万元;
8、假设未考虑公司未来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素的影响;
9、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进行测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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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嵌入式存储器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升级,本次发行已经通过公司管理层的审慎论证,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虽公司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由于募投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逐步释放,存在一定的经营时滞,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形成“半导体存储”和“新能源”两大业务。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嵌入式存储器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在公司现有技术及产品基础上,丰富产品结构,深化半导体存储业务产业化布局。公司拟购置一系列嵌入式存储器相关的生产检测、研发测试等软硬件设备,同时招聘该领域内专业技术人才,扩充研发团队,持续强化研发及业务团队能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在智能电视、网络通讯、平板电脑、商用显示等领域的业务拓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布局和环节,有助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才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赋能,逐步积累了资深的研发技术团队。核心成员深耕存储行业多年,具备把握行业前瞻技术动态、推动技术创新转化的能力。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与研发团队,为本项目实施以及后续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为公司后续开拓市场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筑牢技术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专注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推动半导体存储业务全链条协同发展。当前,公司嵌入式存储类产品创新成果明显,主力产品与创新产品协同发展:公司的DDR及LPDDR产品保持稳定销售,部分产品已进入国内运营商供应体系,出货量增长相对稳定;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线,稳步交付32GB、64GB的eMMC产品,进一步完善嵌入式存储产品的布局。此外,为响应客户需求、紧跟技术趋势,公司积极推进现有存储产品升级迭代,推动高性能更大容量eMMC产品的研发工作,为后续业务持续拓展奠定基础。
3、市场储备
在市场拓展方面,公司成效显著且布局清晰。依托良好的产品质量与优质的服务体系,公司成功导入四川九洲、广东朝歌、超越科技、康佳等重点行业客户,实现智能电视、网络通讯、平板电脑、商用显示等领域的突破。此外,公司持续整合存储资源,深化业务布局,产品已应用于移动运营商终端项目,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程,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完成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速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所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相关的文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