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8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18号旭光电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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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卫东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独立董事杨立君、赖传锟、贾申利,董事李薇静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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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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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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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的议案,投票情况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祝雪琪、张小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