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60.46万股已于2026年2月5日完成授予登记,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22,147,539元变更至231,752,139元,并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5日、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取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注册资本由222,147,539元增加至231,752,139元的工商变更登记,除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所载的其他登记事项保持不变;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8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旭阳控股”)与港股上市公司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01907.HK)的境内全资子公司旭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集团”)于2026年4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旭阳控股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3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0%)转让给旭阳集团,转让价格为17.00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57,1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在同一控制下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6年6月2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旭阳集团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支付了本次协议转让的首付款(转让价款总额的40%),并将于过户后10个交易日内完成剩余价款支付,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和款项支付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再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
三、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旭阳控股和旭阳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雪岗先生,本次协议股份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自本次协议转让过户之日起,公司控股股东由旭阳控股变更为旭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杨雪岗先生。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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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旭阳控股及其关联人(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旭阳集团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旭阳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协议受让的股份。在后续增持、减持股份过程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