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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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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6-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牛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政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3,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常务副总经理张啸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董事、副总经理王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董事、副总经理张晨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牛轩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张政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张啸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王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5,5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张晨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5,0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减持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是通过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实施完成,本公告中的总股本均以当前总股本152,610,500股为基数。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方张晨、王聚、张啸风相关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若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6、若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牛轩先生、张政宇先生、张啸风先生、王聚先生、张晨女士将根据未来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