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一35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上午9:15至2026年7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6年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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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6.00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四)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7月10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2:30一5: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0
2.投票简称:金路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2: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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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4.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上述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4.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一34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局换届选举相关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局同意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先生提名刘江东先生、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张锦章先生、冯慧女士、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提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锦章先生、冯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荆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本次董事局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局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局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附件: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江东先生简历
刘江东,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至1996年,在部队服役;2005年至2009年,在达州市从事煤炭贸易工作;曾在四川大学商学院EDP培训中心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学习,就读于北大后EMBA。历任达州市达县胜利煤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长,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四川金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7%,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2,831,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江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刘江东先生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2、彭朗先生简历
彭朗,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德阳市农药厂劳资教育科副科长、科长;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传科干事、团委委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秘书、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公司授权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等,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局秘书兼董事局办公室主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助理兼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秘书;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局董事、常务副总裁;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总裁。现任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德阳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长信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3,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7%。彭朗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彭朗先生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3、吴洋先生简历
吴洋,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现任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董事、联席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1,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8%。吴洋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吴洋先生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4、冯少伟先生简历
冯少伟,男,198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历任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少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70,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3%。冯少伟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冯少伟先生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锦章先生简历
张锦章,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矿产普查与勘探专业,工学学士,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质勘查部总经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产地质勘查院院长、一级地质专家。现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级地质专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锦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张锦章先生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2、冯慧女士简历
冯慧,女,汉族,1972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民建会员。历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二部副总经理;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审风控部总经理、风控总监。现任长安银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银叶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冯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冯慧女士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3、荆丹女士简历
荆丹,女,汉族,1973年12月出生,建筑工程学士,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历任郑州审计师事务所造价师;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现任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荆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已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荆丹女士的诚信档案进行了查询,诚信状况无异常。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一33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就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事项并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局人员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局换届选举。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局的运作效率,公司拟将董事局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局成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其他制度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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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2026一32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1日以电子通讯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的召集、通知及召开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现有《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局的运作效率,公司拟将董事局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至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就上述相关事项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局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同步完成组织架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6月修订)》。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六、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局同意控股股东刘江东先生提名刘江东先生、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彭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吴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提名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此议案已经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七、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张锦章先生、冯慧女士、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冯慧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张锦章先生、冯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荆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张锦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冯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公司董事局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