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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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2026-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因业务发展需要,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发生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变更后的信息如下:

分公司名称: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负责人:韩子墨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C

新增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协商一致,自2026年6月26日起,本公司新增粤开证券为旗下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的销售机构,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注:A/C 份额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ykzq.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应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4、同产品不同份额是同一个基金共同运作,但收费方式不同。请投资者充分了解同一

基金产品不同份额的销售相关费用及运作相关费用的差异,并根据需求选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