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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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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2026-06-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6-037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褚淑霞、左洪波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70,271,715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本次将被司法变卖的股份为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其与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35.7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上述股份已被司法轮候冻结。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变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后结果,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近日获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7月12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0日10:00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20,0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于2026年7月15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3日10:00时止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4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现将本次变卖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变卖左洪波持有的60,800,000股公司股票(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该股份已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本次变卖的主要情况如下:

1、变卖标的

(1)左洪波持有的20,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股权性质为限售股)。

评估价:4,700万元,起拍价:2,632万元,保证金:263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整倍数),变卖时间:2026年7月12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0日10:00时止。

(2)左洪波持有的20,8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股权性质为限售股)。

评估价:4,888万元,起拍价:2,737.28万元,保证金:273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整倍数),变卖时间:2026年7月15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3日10:00时止。

(3)左洪波持有的20,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奥瑞德,证券代码:600666,股权性质为限售股)。

评估价:4,700万元,起拍价:2,632万元,保证金:263万元,增价幅度:13万元(及其整倍数),变卖时间:2026年7月15日10:00时起至2026年9月13日10:00时止。

2、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3、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办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4、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变卖具体内容详见京东资产交易平台(https://auction.jd.com/sifa.html)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公司原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因原控股股东未完成业绩补偿承诺,公司就业绩补偿纠纷事项提起诉讼,诉讼已终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2024年6月14日、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及《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临2025-001)。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黑民终274号终审判决,左洪波、褚淑霞夫妇首先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应补偿股份数已超过其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二位的业绩补偿尚未履行完毕。若本次变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受让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本次变卖涉及股份限售锁定期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变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变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后结果,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左洪波、褚淑霞夫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