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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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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三、《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四、《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五、《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预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修订。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及公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公告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逐项认真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已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调整为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同时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特定情况下调整发行价格事宜,故相应调整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调整为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并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调整为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并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调整为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并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调整为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并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信丰高多层、HDI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调整为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变更后的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仍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或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放弃缴款认购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项,可以启动追加认购或中止发行等相关程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同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和(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文件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底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00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假设以本次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1.28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2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80%,该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则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4.90万股,该数量仅用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发行的数量为准。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7.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37.74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按照同比减亏20%、持平、同比增亏20%分别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鉴于公司2025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珠海迅捷兴HDI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始终将工艺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构建成三百余人的技术团队,并形成了一套切实有效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

此外,公司持续建设人才选拔体系,从岗位需求出发,恪守人才标准,关注人才质量,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在PCB领域的积累,拥有一批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骨干人员和一套完善的研发体系。近年来,公司紧跟PCB行业技术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249.04万元、3,213.67万元及3,892.98万元。公司已经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受益于公司在PCB样板、小批量板领域多年的深耕,公司累计服务了过万家企业,在安防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工业控制、汽车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积累了丰富产品技术经验和大客户资源,为后续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其中主要客户包括海康威视、大华股份、NCAB GROUP、视源电子、Würth(伍尔特)、北斗星通、道通科技、锐明技术、富鼎精密、迈瑞医疗等国内外著名企业,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五、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措施

鉴于公司2025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及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为应对因本次发行后可能出现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扩充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实力、抵御市场竞争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将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以及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未来经营结果受多种宏微观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惠州)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证函》,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迅捷兴”)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8年6月1日内,与供应商之间签署的一系列覆铜板+半固化片+涂树脂铜箔+覆盖膜类采购合同或订单项下的货款债权提供最高额累计不超过1,2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有关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向供应商南亚电子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保证函债权人)出具了《保证函》,保证函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保证函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8年6月1日(下称“债权确定时间”)内,债权人南亚电子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与债务人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一系列覆铜板+半固化片+涂树脂铜箔+覆盖膜类采购合同或订单项下的货款债权,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即保证人在前述债权确定期间内,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范围:本保证函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逾期付款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不超过本函第一条之担保最高额度为限)。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7,1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25%、18.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