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0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晓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董事傅美晶、尹健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新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6年度中新集团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熠文、张志丰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及独立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6月29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正在筹备中,为保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相应顺延。
●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贝政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贝政新先生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任不能超过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贝政新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鉴于贝政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贝政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一、董事会延期换届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6年6月29日届满。鉴于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正在筹备中,为保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相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二、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贝政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贝政新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贝政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贝政新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公司股东需要知悉有关其辞职的其他事宜。公司对贝政新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