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计划》涉及的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7万股限制性股票中的50%,即7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0,670,000股减少至439,935,000股,注册资本由440,670,000元减少至439,935,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8月14日 8:30-12:00,13:00-17:30),如通过现场申报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山路958号融汇898创意园1号楼
联系人:摩恩电气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8979608
邮政编码:200135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