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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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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6-03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金锡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鹏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金锡女士、王鹏飞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登载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6-036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为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提案,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时均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层1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川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09人,代表股份数912,132,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0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82,363,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99%;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05人,代表股份数829,768,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51%。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提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非累积投票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3.00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需对子提案进行逐项表决。股东会进行逐项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对第3.01项子提案《预计与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464,686,400股。

第9.00项提案已获得通过,金锡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10.00项提案已获得通过,王鹏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11.0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占比”,指中小股东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余平、朱星霖

3、结论性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797 证券简称:第一创业 公告编号:2026-038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形成决议,选举骆建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任期自2026年6月29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骆建辉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骆建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公司律师。骆建辉先生1993年8月至1998年3月在北京二七机车厂任职,1998年3月至2003年10月历任北京市委商贸纪工委科员、副主任科员,2003年10月至2014年1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信息化工作处处长,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6月历任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2019年7月至2026年2月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风控部总经理,2026年3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职工董事,兼任深圳市第一创业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截至目前,骆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过去十二个月内在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