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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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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7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需附上

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4、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17:00前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5号白金广场A座13楼会议室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邮箱:bangjikeji@bangjikeji.com

(二)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情况: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由25,648,350.00元(含税)调整为25,692,270.00元(含税)。

● 调整原因:自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导致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848,733.0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0,387,719.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8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48,350.00元(含税)。2025年12月,公司完成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人民币8,546,380.00元(含税),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4,194,730.00元,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85%

二、调整原因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292,8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数由170,989,000股增至171,281,800股。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1,281,8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92,27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含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34,238,6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9%。

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王由成先生、朱俊波先生、王由利先生、张洪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文立先生、王阳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淄博邦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提名吕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阳光先生、李文立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吕航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尚未取得无异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由成,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农牧MBA研究生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历任淄博矿务局第一中学教师,山东六和集团预混料事业部营销员、营销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山东和美华饲料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山东邦基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畜牧饲料产业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山东省饲料行业协会副会长,山东畜牧兽医学会养猪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淄博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朱俊波,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获得清华大学农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历任淄博市良种繁殖场团支书,淄博市农牧工商总公司总经理,淄博彤泰牧工商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淄博饲料行业协会会长、淄博市齐鲁商业文化促进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淄博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

王由利,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销售代表,淄博佳农饲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山东邦基饲料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张洪超,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航荣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总账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项目经理、经理,山东邦基饲料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监事;现任山西邦基生物有限公司监事、云南邦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立,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历任莱阳农学院动物科学系教师、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师、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航,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历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主任会计师。现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所长、主任会计师;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阳光,男,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历任上海方创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张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张涛先生简历

张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通威饲料有限公司品管部经理,邦基(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品控部经理,山东邦基饲料有限公司品控总监,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品控总监。

截至目前张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共5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由成先生、朱俊波先生、王由利先生、张洪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文立先生、王阳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淄博邦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联合提名吕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换届事项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2025年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45元/份调整为12.30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洪超、王辰璐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1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1,281,8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692,27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邦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邦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邦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邦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其股息红利所得额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5元。

(4)股东缴税事项最终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为准。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026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9,200股,占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下简称“本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5.10%。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81,800股,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98.85%。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合计875.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4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5元/份调整为12.65元/份。

7、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40人,可行权数量为332.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登记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5元/份调整为12.50元/份。

10、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11、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12、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45元/份调整为12.30元/份。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1、行权数量●

2、行权股票的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140人,截至2026年6月30日,共有140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

三、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第二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69,200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3,281,800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6年第二季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169,200股,共募集资金2,106,540.0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3,281,800股,共募集资金41,240,240.65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45元/份调整为12.30元/份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合计875.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4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5元/份调整为12.65元/份。

7、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40人,可行权数量为332.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登记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5元/份调整为12.50元/份。

10、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11、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12、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45元/份调整为12.30元/份。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原因

2025年权益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5月11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6年7月8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3、调整结果

依据上述方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45元/份调整为12.30元/份。计算过程为P=12.45-0.15=12.30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