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LP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LP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新聚力”)拟出资5,000万元,认购上海联升承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升承闵”或“基金”)LP份额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新聚力拟出资5,000万元认购联升承闵LP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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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私募基金管理人
1、上海联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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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股东由管理团队组建的合伙企业和上海联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规范的运营模式和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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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合伙协议》约定的初始交割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如在基金进行后续募集后,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15亿元时,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决定进行后续募集,以增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经全体合伙人的所持实缴出资2/3(不含本数)以上表决通过:(a)基金方可减少认缴出资总额,或(b)基金在认缴出资总额高于15亿元后再进行后续募集,增加认缴出资总额。
注2:初始交割日指首次募集首期出资到账截止日,即普通合伙人可于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达到或超过首次募集总额(即3.875亿元)的40%(即1.55亿元)之时宣布初始交割。
2、出资人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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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基金委托上海联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存续期内对基金的对外投资事宜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与基金签署的《管理协议》的约定有权向基金收取管理费。
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派人员组成。
2、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投资期内,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年;退出期内,为退出期每年期初剩余投资成本金额的2%/年;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有限合伙人收益分配方式:
(1)实缴出资返还: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合伙人累计获得分配金额等于其实缴出资额;
(2)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实缴出资返还阶段分配后,如有剩余的,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金额实现单利8%/年的收益率;
(3)普通合伙人追补收益: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的,应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到普通合伙人分配取得的金额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第(2)项分取的收益与普通合伙人依本项分配所取得收益之和的20%;
(4)超额收益分配:上述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的,80%向有限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基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医工,以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领域精选项目,致力培育科创项目(包括中小企业),成长为其在所在行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前沿企业。
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通过长期培育形成的对重点项目的影响力,贯穿企业成长周期,并围绕相关产业链上下游,接续投资和赋能。
基金投资项目退出的主要方式有项目上市退出、交易退出、通过股权/股份回购退出、项目清算或重组重整退出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苏新聚力已与上海联升瑞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甲方)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
合同主体(公司出资主体):苏州苏新聚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00万元。
支付方式: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的责任以其全部认缴出资额为限。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参股基金的方式,公司可以进一步增加优质项目储备,扩大产业投资规模,获取投资收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转型目标。
六、风险提示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