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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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在公司40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子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顾宏峰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毕马威华振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毕马威华振无异议。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往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亿元。德勤华永为75家上市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3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媛媛女士,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胡媛媛女士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文龙先生,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陈文龙先生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艺女士,自201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参与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刘艺女士拟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6年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3年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毕马威华振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毕马威华振无异议。由于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德勤华永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项目人员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6年7月15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毛陆中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