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编号:2026-044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装备”)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6年6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6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张驰先生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副总经理郑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橡机”)100%股权、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节能”)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机”,与益阳橡机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加期评估、对北化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行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如下:
(一)加期评估不涉及调整交易对价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8号)、《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9号)。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益阳橡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54,705.90万元,相比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评估减值;标的公司北化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78,177.90万元,相比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评估减值,标的资产的加期评估价值均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
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加期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不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二)北化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调整情况
1、调整前
(1)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情况
根据以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的北化机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公司与蓝星节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北化机及其下属企业在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中选取收益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作为评估结果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
注1:北化机持有子公司蓝钿(北京)流体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钿公司”)60%股权,因此交易对方对置入蓝钿公司享有的交易对价为蓝钿公司评估值乘以北化机的持股比例60%。
注2:由于蓝钿公司为北化机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北化机交易对价中已包含对蓝钿公司60%股权的交易对价。
(2)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①蓝星节能为其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并承担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各项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业绩指标合并计算,对于当年度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实现的业绩指标合计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业绩指标合计数的,蓝星节能按《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对未实现的业绩进行补偿。
②蓝星节能承诺: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若本次交易于2026年度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时间相应顺延,则业绩承诺期间亦相应顺延。
业绩承诺资产在2026年、2027年、2028年及2029年各会计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5,912.02万元、6,170.09万元、6,213.13万元、6,563.56万元,为各项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补偿协议》第3.1.1条约定的预测净利润的合计数。
(3)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度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累积承诺净利润合计数-截至当期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资产的累积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北化机100%股权的交易对价-截至当期期末蓝星节能就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已补偿金额。
(4)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经减值测试,如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减值额合计数>业绩承诺期内蓝星节能就业绩承诺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就业绩承诺资产已补偿现金,则蓝星节能还需另行向中化装备补偿差额部分。
2、调整后
(1)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情况
双方同意,根据本次拟调整的业绩补偿方案,交易对方享有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不再重复计算。根据以2025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的北化机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明、本公司与蓝星节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北化机及其下属企业在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中选取收益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作为评估结果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
注1:由于蓝钿公司为北化机的控股子公司且单独作为一项业绩承诺资产,因此交易对方享有的北化机交易对价为北化机评估值扣除蓝钿公司60%股权对应的交易对价。
注2:北化机持有蓝钿公司60%股权,因此交易对方享有的蓝钿公司交易对价为蓝钿公司评估值乘以北化机的持股比例60%。
(2)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①蓝星节能为其持有的业绩承诺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或减值测试补偿承诺并承担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期间,每年度各项业绩承诺资产实现的业绩指标单独计算,不进行合并计算。对于当年度任一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实现的业绩指标低于《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期末累积承诺业绩指标的,蓝星节能按《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对该项业绩承诺资产未实现的业绩进行补偿。
②业绩承诺指标
业绩承诺期间仍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若本次交易于2026年度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时间相应顺延,则业绩承诺期间亦相应顺延。业绩承诺资产于2026年至2029年,预计实现如下业绩:
单位:万元
■
③各项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一年度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第2.1条约定的交易对方享有的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截至当期期末蓝星节能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累积已补偿金额。
④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经减值测试,如任一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减值额>该项业绩承诺期内蓝星节能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每股发行价格+就该项业绩承诺资产已补偿现金,则蓝星节能还需另行向中化装备补偿差额部分。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主要涉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加期评估、对北化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行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变更、标的资产变更、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交易于2026年3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13 号)》,公司将申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文件进行了更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标的资产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基准日,进行了加期审计和补充评估。
据此,公司董事会更新出具了《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将根据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如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分别与交易对方装备公司及蓝星节能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与交易对方蓝星节能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北化机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加期资产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出具了加期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加期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编制了标的资产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2025年度的备考报告。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计和审阅,并分别出具了《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8456号)、《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8457号)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6]8458号)。
因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已于2026年4月30日届满,因此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并分别出具了《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8号)、《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699号)。加期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不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八、审议通过了《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公告编号:2026-045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7月16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51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16日
至2026年7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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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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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501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出示/提交给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501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6195 8651
传真:010–6195 8777
邮箱:IR.600579@sinochem.com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7-01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公告编号:2026-047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
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股东会未获通过议案的情况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经会议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287,4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899%;反对993,70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598%;弃权3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03%。
关联股东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双轮化工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不通过。
二、议案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及其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必要性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必要性
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并审议了《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认为公司实施前述议案系履行重大资产重组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同时公司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能够有效增厚股东权益、稳定公司市值、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同意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编号:2026-048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于2026年2月24日收到《关于受理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7号),于2026年3月6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13号)。
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评估资料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为保持审核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公司需要进行加期评估并对相应内容进行更新。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上交所对其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文件评估资料更新申请中止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截至目前,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已完成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加期评估及申请文件更新等相关工作,本公司已向上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的申请文件,并于2026年6月30日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