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126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可转债代码:127037 可转债简称:银轮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0.27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因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1.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2号”文核准,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669号”文同意,公司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银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37”。
3.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2月13日至2027年6月6日(因2027年6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7年6月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77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调整为10.69元/股。
2.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调整为10.61元/股。
3.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0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0日起调整为10.51元/股。
4.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0日起调整为10.39元/股。
5.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2日,银轮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5月22日起调整为10.27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二季度银轮转债因转股减少5,700元(57张),转股数量为548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银轮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505,524,700元(5,055,247张),累计转股数量18,329,975股。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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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银轮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3938250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银轮股份”股本结构表
2.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银轮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37 债券简称:银轮转债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普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8.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2日起从68.00元/股调整为67.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5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807%。最高成交价59.19元/股,最低成交价46.50元/股,成交总金额78,557,582.3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