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私募基金管理人:晨曦(深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名称:晨曦浩然核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投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已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投资在公司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投资基金合同并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
●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投资的私募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私募基金可能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公司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等风险。
一、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与晨曦(深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曦投资”)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近日共同签订了《晨曦浩然核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认购晨曦浩然核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经营层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投资基金合同并根据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关责任和权利。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认购私募基金份额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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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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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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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管理人:晨曦(深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一)基金名称:晨曦浩然核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开放式
(三)基金的存续期限:20年
(四)私募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本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为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五)私募基金的托管事项:本基金的私募基金托管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人已获得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费率
申购费率:本基金申购费率为1%。管理人有权减免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低于180天的,赎回费率为1%,持有期在180天及以上的赎回费率为0%。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
(4)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投资管理及私募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义务的情况;
(6)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7)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私募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创造稳健的收益和回报。
2、投资范围:
(1) 权益类: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新股申购、优先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存托凭证。
(2) 固定收益类:银行活期存款、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 期货和衍生品类:证券交易所及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权证等)、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收益互换及场外期权)。
(4) 其他:境内与境外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存托凭证、基金等)、公募基金、债券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即本基金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融资融券交易。本条中所列示资产如涉及前述资产类别的,则计入相应资产类别计算。
(九)私募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R5]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C5]的普通合格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
(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1.5%。
2、基金的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0.01%。
3、基金的运营服务费:本基金的运营服务费率为年费率 0.01%。
4、基金的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20%,业绩报酬的计算采用单个投资者单笔高水位净值法,即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笔基金份额或赎回份额累计净值大于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首次计提时,则为参与日各类别份额累计净值)时,分别计算每笔份额在上一成功计提基准日至本次计提基准日持有期间的各类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差额,对超过上次成功计提基准日各类别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部分按约定的比例进行计提。
(十一)私募基金的收益分配
1、基金利润的构成:基金利润是指基金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他收入等基金运作产生的各项收入扣除管理费、托管费、运营服务费等基金运作产生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
2、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包括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收益和未实现收益。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收益分配时的具体方式以管理人出具的收益分配方案为准。特别地,如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红利再投份额豁免锁定期及赎回费(如有)。
5、每份同类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本基金存续期内收益分配比例、分配次数、分配时间和分配金额由私募基金管理人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在实现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基金财产或者本合同其他当事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非因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错误的或虽发现错误但因前述原因无法及时更新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基金投资者损失,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一方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赔偿的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目的是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厚投资收益。本次投资以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为前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基金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预期风险等级为R5级,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80%,未设置预警线与止损线。基金在设立和运营过程中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与备案失败风险、基金业协会信息备份系统查询风险、税收风险、市场风险、投资管理风险、信用风险、特定投资对象对应的特定风险、基金产品特定设计引发的风险等一般风险;以及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运作维持机制及相应失效风险、争议解决方式的相应风险、私募基金托管人投资监督职责履行受限的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有风控措施失效的风险等特别风险。
公司已充分认知本次投资的相关风险,将密切跟踪基金运营管理及投资运作情况,与基金管理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定期获取基金运作报告及净值数据,持续关注其资产配置、运作表现及风险变动,强化投后风险管控,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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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2026年6月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8.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98%,购买的最高价为11.70元/股、最低价11.3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331.4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88.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98%,购买的最高价为11.70元/股、最低价11.3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331.47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