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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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的公告

202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6-08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停产基本情况

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豫鹭”)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对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二分公司选钼以后尾矿中的白钨矿进行综合回收,矿石来源为洛阳钼业的栾川三道庄钼矿。近日,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豫鹭另一方股东,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暂停向洛阳豫鹭提供尾矿,洛阳豫鹭因此无法生产。截至目前,洛阳豫鹭已基本停产。

二、停产子公司洛阳豫鹭的基本情况

(一)洛阳豫鹭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锦东

成立日期:2002-04-24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栾川县赤土店镇马圈村

经营范围:钨矿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采购

股东情况:厦门钨业持股60%,洛阳钼业持股40%

洛阳豫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洛阳豫鹭的合作经营模式

为充分开发利用洛阳钼业三道庄钼矿选钼以后的尾矿里低品位白钨资源,实现尾矿资源的综合回收,2001年9月,厦门钨业和洛阳钼业签订《共同组建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约定成立合资公司洛阳豫鹭,厦门钨业以现金出资,持60%股权;洛阳钼业以符合选钨要求的选钼以后的尾矿及堆存的选钼以后的尾矿、尾矿库使用权、其他实物资产等有形及无形资产经评估出资,持40%股权。合资合同(合同条款第十三条之4)及附件《关于选钼以后尾矿的供应合同》约定,洛阳钼业以符合选钨要求的选钼以后的尾矿及堆存的选钼以后的尾矿作为出资,该部分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入股洛阳豫鹭。同时,合资合同(第十八条之5)明确约定,洛阳钼业负责在洛阳豫鹭存续期间内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证(包括采矿许可证)或批文。

2002年4月洛阳豫鹭公司正式成立,经营期限为三十年(至2032年4月)。双方出资均已到位。洛阳豫鹭主营业务为对洛阳钼业选矿二分公司选钼以后尾矿中的白钨矿进行综合回收,生产白钨矿(WO3)产品,由洛阳钼业提供符合选钨要求的选钼以后的尾矿(矿石来源为洛阳钼业的栾川三道庄钼矿),厦门钨业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团队负责运营管理。洛阳豫鹭成立后,通过技术管理团队的努力,实现低品位白钨回收技术工艺规模化应用的突破,给当地带来突出的经济和社会贡献。

目前公司持有洛阳豫鹭60%股权,按照50%比例享有收益权,厦门钨业与洛阳钼业约定按股权比例采购洛阳豫鹭的白钨矿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洛阳豫鹭2025年末总资产28,037.09万元,占公司当期合并总资产的0.50%,净资产15,429.03万元,占公司当期合并归母净资产的0.90%;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269.58万元,占公司当期合并营业收入的0.78%。洛阳豫鹭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2,273.68万元,按公司享有收益权比例计算后,合并层面洛阳豫鹭实现归母净利润6,136.84万元,占公司当期合并归母净利润的2.66%。(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占比计算未考虑集团内关联销售及存货未实现抵消的影响)

洛阳豫鹭2025年白钨矿(WO3金属量)产、销量分别为1,924吨、1,614吨,2026年上半年白钨矿(WO3金属量)产、销量分别为685吨、669吨。本次停产预计将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洛阳豫鹭停产持续的时间,此次停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暂无法预测,具体情况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对本次洛阳豫鹭停产事宜高度重视,已组建包括管理层在内的专项工作小组,采取同利益相关方磋商解决方案等措施积极应对该事宜,尽可能降低其对公司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目前洛阳豫鹭停产持续时间尚无法确定,对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