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未解锁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未解锁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年7月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成就,公司同意对未能解锁的股份966,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3日和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截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49,60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549,600,000股减至548,633,4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549,600,000元减少为548,633,4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231202
5、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6、联系邮箱:investor@orinko.com.cn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芦花路2号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健益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议案1、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晓明、张闻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