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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2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微”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分别与Anyka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安凯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安凯技术”】、 LI Xuegang(李雪刚)及XIAOMING LI(李小明)、浙江武义凯瑞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义凯瑞达”)及胡华容、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安科技”)、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驰投资”】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为了充分尊重胡胜发作为安凯微经营团队代表的经营管理意见,维护胡胜发作为安凯微实际控制人的稳定性,胡胜发与公司相关股东曾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1. 2022年11月25日,胡胜发与安凯技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1)在决定安凯微日常经营管理事项时,共同行使安凯微股东权利,特别是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采取一致行动;(2)各方在行使前述股东权利前应充分协商、沟通,必要时可通过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以促成一致决定;(3)若各方在对安凯微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决策时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以胡胜发的意见为准;(4)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即2026年6月26日)止。

2. 2022年11月25日,胡胜发与LI Xuegang(李雪刚)、XIAOMING LI(李小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1)在安凯技术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各方在决定安凯技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及行使股东权利(特别是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2)各方在行使前述股东权利前应充分协商、沟通,必要时可通过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以促成一致决定;(3)在安凯技术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各方应确保在董事会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董事职权;(4)若各方在安凯技术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具体决策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胡胜发的意见为准;(5)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即2026年6月26日)止。

3. 2022年2月,胡胜发与武义凯瑞达、胡华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1)各方在决策公司经营事项、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2)各方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胡胜发的意见为准;(3)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三年之日(即2026年6月26日)止。

4. 2021年12月28日,胡胜发与凯安科技、凯驰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主要约定:(1)各方在决策公司经营事项、行使公司股东权利(特别是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时,应采取一致行动;(2)各方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以胡胜发的意见为准;(3)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三年之日(即2026年6月26日)止。

经公司及协议各方确认,在前述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内,各方均严格遵守了协议项下的各项约定,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二)实控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胜发直接持有公司4.83%股份,安凯技术、武义凯瑞达、凯安科技、凯驰投资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15.66%、7.25%、1.31%、0.90%。其中,胡胜发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安凯技术25.31%股权,胡胜发担任安凯技术董事;武义凯瑞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华容为胡胜发之妹;凯安科技和凯驰投资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胡胜发为凯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凯驰投资43.18%财产份额。安凯技术及其股东LI Xuegang(李雪刚)及XIAOMING LI(李小明),武义凯瑞达及胡华容、凯安科技、凯驰投资均与胡胜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均与胡胜发保持一致行动。综上,胡胜发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9.95%。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支持上市公司长远、稳定发展之考虑,各相关股东在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经友好沟通协商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

1. 就胡胜发与凯安科技、LI Xuegang(李雪刚)及XIAOMING LI(李小明)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已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将前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6月26日,且各方约定于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可另行协商续期事宜。

2. 就胡胜发与安凯技术、凯驰投资、武义凯瑞达及胡华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各方已协商一致续签协议,前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6月26日,且各方约定于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可另行协商续期事宜。

(二)其他

1. 若LI Xuegang(李雪刚)、XIAOMING LI(李小明)转让安凯技术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述主体须以书面协议方式确保由受让或继承该等股权的主体承继转让方在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受一致行动协议约束。

2. 对一致行动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或更改均必须制作书面文件,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3. 一致行动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胡胜发。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