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得润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美特科技(宜宾)有限公司共同为美达电器(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由于重庆美达未及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璧山法院”)对借款方和担保方提起诉讼。
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解除查封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进展暨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增加的公告》《关于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04、2026-005、2026-011、2026-013、2026-021、2026-041、2026-045、2026-04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多次催告重庆美达还款,二审判决之后,公司再次函告重庆美达,要求重庆美达按照生效判决向农业银行清偿款项,但重庆美达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公司了解及自查账户,农业银行向璧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璧山法院强制划扣了公司此前被其冻结银行账户中的资金58,972,711.85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执行文书等文件。
银行账户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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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银行账户目前仍为冻结状态,后续公司将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账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公司本次资金被划扣的银行账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账户金额60,000,860.35元,被划扣金额58,972,711.8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6%,占截至2026年3月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88%,本次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已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对可能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计提了预计负债6,675.81万元,预计不会对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后续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同时公司已提前进行了评估,制定了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做好资金的统筹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
后续公司计划通过依法采取向重庆美达提起保证人追偿权诉讼等,并积极向农业银行等主张对重庆美达相关抵押资产的优先受偿权等措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