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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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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4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6日,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康希通信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026年7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448.00万股的比例为0.0229%,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6.42元/股,最高价为16.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2,69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2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91,740股

● 归属股票来源: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可申请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1,7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865%,归属价格为5.8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2.7596万股,约占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2,448.00万股的0.383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5.81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合计133人,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8)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若公司层面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9)。

(3)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5)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6)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91,74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7月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582股。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C/C-,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10,788股。合计作废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37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7月1日

(二)归属数量:79.1740万股

(三)归属人数:125人

(四)授予价格:5.8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中部分归属数量与授予数量及其比例计算后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人数为满足归属条件的人数;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2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91,74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3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9)。

3、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5年6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5、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7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康希通信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6、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C/C-,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10,788股。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全部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22,582股。综上,上述合计作废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37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6-021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通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ING PENG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91,74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彭雅丽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C/C-,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10,788股。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全部作废失效,作废数量为22,582股。综上,上述合计作废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370股。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彭雅丽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PING PENG、赵奂、彭雅丽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通信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