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7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高新区丰源路280号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0日
至2026年7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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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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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7月17日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艳莉、宋佳峻
联系电话:0532-88935566
传真:0532-88936010
电子邮箱:haierbiomedical@haierbiomedical.com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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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海尔生物医疗新兴产业园办公楼VIP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丽霞主持,经全体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在控股股东前期与公司沟通回购事项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在控股股东前期与公司沟通回购事项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后决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在控股股东前期与公司沟通回购事项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后决定,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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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以提升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方案。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17.391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8.6956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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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的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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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8.5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02亿元,流动资产27.41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1.71%、2.13%、3.65%,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9.70%,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睿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上述股份减持情况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该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上述减持情况及减持计划与本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以上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尚无明确减持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提议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及执行。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以上其他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5、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