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7月2日在公司2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杜铁军、董事赵晓斌、独立董事杨汝岱、独立董事张国新、独立董事郑学定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虎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20日下午15:00点在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深圳新一代产业园4栋4楼银湖山厅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5年度业务收入16.54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4.1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3亿元。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18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08.93亿元,收费总额2.77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组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娇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学进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汤艳群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010 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2026年度公司业务规模较上年呈较大幅增长及增加了2026年半年度审计,因此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上年也有较大增长。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半年度、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280万元人民币,其中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人民币、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人民币(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20日下午15:00点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中康路136号新一代产业园4栋4楼银湖山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要求,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7月17日中午12: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栋24楼德明利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要求: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签字)、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股东账户有效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登记。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海燕、李格格
电话:0755-2357 9117
电子邮箱:dml.bod@twsc.com.cn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携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件/文件的原件,以便办理会议签到入场手续。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09”,投票简称为“德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6年7月20日(星期一)召开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种类: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于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此表。
3、如股东或代理人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因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表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