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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现有总股本200,868,295股,其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52,3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按照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为1.460031元(含税,即1.460031=现金分红总额29,327,399.25÷总股本200,868,295×1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60031元/股。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年末总股本200,868,295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525,200股后的195,343,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股利29,301,46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但因出售回购股份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的股份数减少,公司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承诺回购专用账户内的股份不再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352,300股后的195,515,9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9日),自派股东承诺持股不发生变动,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9,327,399.25元 =195,515,995股×0.1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200,868,295股)保持不变,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为1.460031元(含税,即1.460031=29,327,399.25÷200,868,295×10)。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60031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乔璐

咨询电话:022-8811118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8月25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008,600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决议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不低于3,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及后续出售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9.61元/股,最低为8.39元/股,均价为9.05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551.36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1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868,295股的0.09%,最高成交价为10.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0元/股,出售均价为10.06元/股,本次出售成交总额为1,738,9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出售符合公司前期披露的既定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等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