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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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21,163股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1,424,186股变更为1,257,503,023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6年7月3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7,137,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0%,回购最高价格为93.6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86.64元/股,回购均价为88.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34,911,788.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截至目前,公司已将本次回购的3,215,937股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剩余3,921,163股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0日、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921,163股A股股份,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注销回购股份3,921,163股的申请,注销日为2026年7月3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因2023年第一期及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总股本为1,261,424,186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至1,257,503,023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具体股本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豪威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13616 转债简称:韦尔转债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4月3日,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4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6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2026年7月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750,20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9%,回购最高价格为98.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85.22元/股,回购均价为92.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3,318,503.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4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在回购实施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总股本”发生变动主要为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可转债转股导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总计回购股份8,750,205股,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将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已回购未授出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