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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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天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2026-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2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蓝天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2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存在触发《蓝天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0亿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5号文同意,公司8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天转债”,债券代码“111017”。

根据有关规定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蓝天转债”自2024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9年8月14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0.1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7.98元/股,历次调整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4月29日起,“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9.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9月20日起,“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由9.28元/股调整为8.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因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5年4月29日期,“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由8.83元/股调整为8.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自2025年9月29日起,“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由8.3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2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783元/股),存在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可能性。若未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蓝天转债”最新转股价格7.98元/股的85%(即6.783元/股),将触发“蓝天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蓝天转债”转股价格触发向下修正条件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蓝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