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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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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3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共收回有效票数13票,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四、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2人,其中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五、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和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2人,其中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六、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黄维彪先生、王延磊先生、张良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七、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产品和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黄维彪先生、王延磊先生、张良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八、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九、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和接受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上述议案四至议案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关于选举刘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刘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及批准。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刘义先生个人简历

刘义先生,中国籍,1978年12月出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历任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

刘义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执行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香港国际”)、潍柴动力(卢森堡)控股有限公司因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拟由潍柴香港国际作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12亿欧元的银行贷款(下称“融资事项”)。为保证上述融资事项顺利进行,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下称“本次担保”)。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

注 册 地:香港

注册资本:336,242,497.00美元

经营范围:从事发动机等汽车核心零部件及汽车工程方面的产品、技术合作及贸易业务;对外投资及管理业务。

2.潍柴香港国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3.与公司的关系:潍柴香港国际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潍柴香港国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金额)为到期应付的包括但不限于5.12亿欧元贷款本金、利息和担保协议下其他付款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境外附属公司运营管理需要,且潍柴香港国际为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融资事项、本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44,740.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80%(含本次担保;外币担保按2026年7月3日中间汇率折算,下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76,741.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5.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10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7%。其中,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106.80万元,该担保系公司因吸收合并承继原湘火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该担保事项清理尚未完成;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4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袁宏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至法定退休年龄,袁宏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袁宏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袁宏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

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刘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袁宏明先生的原定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44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15%。袁宏明先生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管理。袁宏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袁宏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概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该额度自公司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6年7月4日)后12个月内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本金100%保护、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公司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具体如下:

1.严控操作流程,产品条款均需经严格的论证分析与审批,确保产品为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滚动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至2026年7月28日。

鉴于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即将期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6年7月28日)后12个月内循环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7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3,387,389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92,682,92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4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999,999,986.4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42,705.9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88,057,280.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002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相关数据为调整后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3,449.9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3,771.45万元(包括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人民币88,415.71万元)。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6年7月28日)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范围、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品种为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相关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未违反募投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汽集团: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汽集团: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将继续签署框架协议。

另,基于整车业务板块业务量上涨、行业政策支持所带来的增长机遇和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引发的需求拉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原定采购关联交易上限金额、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原定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已无法满足业务实际需要。经沟通协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拟增加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黄维彪先生、王延磊先生、张良富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重汽集团

重汽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亦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

2.潍柴重机

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59%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且本公司董事张良富先生同时在潍柴重机担任董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亦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

3.陕汽集团

由于本公司副总经理支保京先生在陕汽集团担任董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另,陕汽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连人士,本次交易亦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以上关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重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