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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2026-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

1、2026年上半年,石化化工行业供需格局改善导致景气度有所提升。同时,地缘局势紧张带动国际原油价格中枢上移,受成本抬升以及原料供应偏紧的影响,石化产品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主要产品价差扩大带动整体盈利能力提升。

2、公司充分发挥炼化一体化布局的成本优势,1600万吨/年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及其他各产业板块上半年运行平稳、产销顺畅。同时,公司主动把握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下游产品结构,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

3、公司积极采取强化产业板块联动、智能化提质增效、严控供应链稳定等多种措施,确保了主业盈利能力的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3日收到杨天威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杨天威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天威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天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天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运作和日常经营。公司已按照法定程序着手董事补选工作。

杨天威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战略推进、业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杨天威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贵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贵洋先生简历如下:

胡贵洋,男,1991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一2019年5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贵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贵洋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要求;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5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贵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贵洋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27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贵洋,男,1991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一2019年5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总经理;2026年2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贵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贵洋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规定的要求;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27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7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6年07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1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7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人(或本单位)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