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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7-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6-6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2024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用于注销的回购股份共计22,102,0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965%,回购最高价为人民币9.63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1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02,084,051.28元(不含交易费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05,364,910股减少至3,683,262,908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1日、2024年2月5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70)、《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5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3楼

2、申报时间:2026年7月6日起45天内9:0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洋 吴韩

4、联系电话:028-86690115/86699546

5、邮箱地址:wangyang1@gjzq.com.cn

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